使用技术要求 | 1、施药方法:杂草生长旺盛期,用清水将本剂稀释均匀喷雾于杂草叶片表面上。
2、对水量:每亩用水30 |
产品性能 | 本剂是灭生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将杂草连根杀死。 |
注意事项 | 1、本品施药后5天内勿切割草、放牧、翻地等。
2、使用时应注意避免漂移到邻近作物田及果树上,以免产生药害。
3、本品不可用铁器存放,并且不能使用无镶衬的铁质喷雾器喷雾。
4、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等;不能吸烟、饮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5、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6、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7、本品对天敌赤眼蜂有毒,禁止在天敌飞放区施用。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贮运时应严防潮湿和日晒,保持良好的通风,远离热源和火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动的地方,并枷锁保存。
2、避免与食物、种子、饲料同贮同运。 |
备注 |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