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水稻播种后5-10天,禾本科杂草2~4叶期喷雾施药。2.按推荐剂量使用,药前排干田水,保持田间湿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芳氧苯氧丙酸类传导型禾本科杂草除草剂,用于水稻田茎叶处理防除千金子、稗草等杂草。本品通过茎叶吸收,传导至生长点,达到杀草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剂只能用于茎叶喷雾,不易做土壤的毒土、毒肥法使用。
2、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3、本剂从吸收到杂草死亡比较缓慢,一般需要1周以上才能缓慢死亡。死亡症状包括嫩芽萎缩、叶边缘黄萎,老叶不增大等现象。
4、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手套、眼镜、口罩等适当的防护用具(见图形标识),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
6、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7、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8、请按照标签说明使用,每季最多使用1次。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1、可能中毒症状:如按标签推荐防治方法使用,应该不会产生中毒症状。
2、皮肤沾附:立即脱掉被药液溅到的衣物,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衣服彻底清洗后方可再穿。
3、眼睛溅入: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20分钟。
4、误吸: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并请医生诊治。
5、误食: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正规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