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水稻稻纵卷叶螟卵孵高峰期或三龄前幼虫期施药,施药时田间保水5-7厘米左右的水层,药后保水3-5 |
产品性能 | 本品对害虫具有胃毒、触杀和渗透作用。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照农药规程施药,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及口罩。施药时不得吸烟、饮水或进食,工作完毕用肥皂水洗手和身体裸露部位。
2.本品对蜜蜂、鸟、蚕及鱼及水生生物有毒,周围作物开花植物物、蚕室、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禁止在池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应与其它作用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为提高喷药质量药液应随配随用,不能久存。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产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 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经口误服: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 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