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早春防治,应在越冬卵孵化期或者花后1周内用本品喷雾。
2.在气温低(15℃左右)和虫口密度小时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氯类杀螨剂四螨嗪和阿维菌素复配加工而成。具有触杀、胃毒和微弱的熏蒸作用。本品发挥了两种药剂对苹果树红蜘蛛的作用,具有杀卵、杀幼若螨和杀成螨的功效。 |
注意事项 | 1.害虫接触本品后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经2-4天后才死亡,致死作用较慢,因此使用该药时应做好预测预报。
2.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
4.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6.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波尔多等强碱性物质混用。
7.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螨剂轮换使用,本品与嗪噻酮有交互抗性,不能交替使用。
8.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9.孕妇及哺乳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急救措施: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口服30毫升吐根糖浆催吐(儿童酌减),催吐后口服活性炭泥中加山梨醇,活性炭剂量50-100克,山梨醇最大剂量为150克(儿童酌减),对症治疗,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