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生产操作:本品易燃应密闭操作,局部排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远离火源、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2.开启包装物时使用合适的安全防护用品。3.设备检测时应穿工作服、戴手套、应戴眼罩和面罩,在安装时应佩戴防护口罩。4.灭火紧急措施:一旦失火,可用二氧化碳、干粉、泡沫或砂土做为灭火剂。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消防防护靴、正压只给式呼吸器等,在上风向灭火。出口应始终保持清洁和畅通,必要时采取堵漏或隔离措施,预防次生灾害扩大。5.泄露处理措施:小量泄露:用砂土或其他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也可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露: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集中处置。防治泄露到水源或下水道。如泄露量无法控制,请拔打“119”报警,请求消防专业人员救援,同时要保护、控制好现场。6.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睛有刺激性。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污染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
误服:应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和较低温度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