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适宜施药期为甘蓝小菜蛾低龄幼虫期,均匀喷雾。
2. 大风天或降雨前后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对昆虫和螨类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但对叶片有很强的渗透性,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且持效期长,不杀卵,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叶菜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不少于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杀虫速度较慢,在施药后3天才出现死虫高峰,但在施药当天害虫即停止取食。
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高毒,施药期间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田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并及时送医院治疗,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