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棉铃虫卵孵盛期至初孵幼虫期叶面喷雾,喷雾要均匀周到。
2、气温高于28℃、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本品属缓效型杀虫剂,具有中度持效,可有效防治棉花棉铃虫。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对烟草、某些樱桃品种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2、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禁止与碱性物质混用,避免分解。施用前后一周内不得使用敌稗,以免产生药害。 4、本品对鱼类、水生生物、蚕及有益生物毒性较高;对蜜蜂及鸟类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远离水产养殖区域施药,禁止在荷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施药后认真清洗施药器具,清洗液不要污染水及水源。 5、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6、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7、用过的容器不能随意丢弃,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躁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的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5、可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医生应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问题。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应贮存在通风良好、阴凉干燥处。
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3、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