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应于低龄若虫盛发期使用,注意喷雾均匀。
2.本品杀虫作用较慢,施药后3-4天始见效。如遇害虫爆 |
产品性能 | 本品对害虫产生口针阻塞效应,使其立即停止取食。可用于防治水稻飞虱。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后的水稻至少要间隔21天才能收获,每季最多施用2次。
2)本品对家蚕、水生生物有毒,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的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3)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靴子、长袖衣和长裤,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4)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吸 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误 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吸 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误 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