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在虫害始发期至盛发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作用机理为,接触药剂即产生口针阻塞效应,停止取食,丧失对植物的危害能力,并最终饥饿致死,此过程不可逆转。用于水稻稻飞虱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1.本品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
2.施药后应及时清洗药械。不可将废液、清洗液倒入河塘等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在规定剂量内使用,对鱼类、蜜蜂、鸟、家蚕等有益生物进行保护,开花作物花期、蚕室、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4.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5.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眼睛溅药: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密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本品应当至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3.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