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适宜施药时期,在水稻稻纵卷叶螟卵孵化盛期和低龄若虫高峰期
(2)选择早晚或阴天施药,周到、均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半合成生物源农药甲维盐与有机磷农药毒死蜱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其机理为抑制胆碱酯酶合成和阻碍害虫神经信息传递,持效期较长,可有效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
注意事项 | 1.本品适用于水稻旱育秧及半旱育秧田。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对烟草、莴苣、瓜苗、玫瑰花、茶花、杜鹃花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本品对家蚕、蜜蜂、鱼类等生水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开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能排入河塘等水体;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
6.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交互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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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眼睛有轻度刺激作用,中毒症状有头痛、头晕、无力,视力模糊、恶心、呕吐、瞳孔缩小。严重者出现肺水肿、大小便失禁、昏迷。如药液溅入眼中,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如皮肤接触,脱去受污染的衣服,并用肥皂和清水清洗身体接触到药剂的部分;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误服中毒,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催吐,并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可注射阿托品,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在运输途中,避免日晒、雨淋,确保包装物完好无损。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