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应于杂草生长旺盛期茎叶喷雾,注意均匀喷雾到杂草茎叶上,以保证除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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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内吸性除草剂,能迅速被叶和根吸收,并在植物体内传导。作用于核酸代谢,使植物产生过量的核酸,使一些组织转变成分生组织,造成叶片、茎和根生长畸形,贮藏物质耗尽,维管束组织被栓塞或破裂,植株逐渐死亡。本品用于防治非耕地杂草。 |
注意事项 | 1)本品用于防治非耕地杂草,不可随意扩大适用范围或加大用药量。
2)宜在晴天露水干后喷药,用清水将本剂稀释后定向均匀喷雾在杂草叶面上,不得用污水、硬水,以免影响药效。
3)兑水稀释时要充分搅拌均匀,喷雾时不可使用弥雾器械,应避免对环境生物造成影响。喷雾器具使用后要反复清洗干净,洗涤水不得乱倒,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4)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靴,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睛有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本品尚无特效解毒剂,请医生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三氯吡氧乙酸三乙胺盐含量:61%。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