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每亩用水量50-60升,在小菜蛾低龄幼虫期进行防治。施药时应叶面均匀喷雾。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害虫活性较高。叶面喷施后,药液可迅速渗入叶片组织,适用于害虫的综合防治。 |
注意事项 |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应先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2.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用药2次。
3.使用过的空瓶,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本品对水生生物、蜜蜂和家蚕有毒,用药时应避免接触这些生物。切勿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沟渠、河溪和湖泊等,也不可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以免污染水源。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周围蜂群的影响。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如果药剂接触皮肤或衣服,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如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后,请医生诊治。如有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大量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就医。清醒者立即催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切勿给已经昏迷的患者灌喂任何东西或催吐;避免使用能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