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稻飞虱初发期至盛发期,亩用本品兑水40-60公斤,充分搅拌均匀后喷雾。
2、大风天或预知数小 |
产品性能 | 本剂由毒死蜱原药、适宜的乳化剂和溶剂经混配加工而成,是一种有机磷类杀虫剂的制剂产品。本剂是一种胆碱酯酶抑制剂,具有触杀、胃毒和薰蒸作用。在叶片上的残留期不长,但在封中的残留期则较长,对烟草敏感,对水稻的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剂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本剂不可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混合使用;施用前后一周内不得使用“敌稗”,以免产生药害。
3、本剂对鱼类有毒,请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剂对蜜蜂高毒,开花植物花期附近禁用。
5、本剂对家蚕有一定的毒性,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至桑园;并避免在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瓢虫、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鸟类保护区禁用。
6、本品对烟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至烟草田。、
7、施药人员使用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不要迎风喷药,以避免吸入药雾;施药时不包含、不抽烟;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清水清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避免药剂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8、施药后应及时清洗药械,不可将废液、清洗液倒入河塘等水源。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0、建议与其他作用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1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剂。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标签就医。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
若皮肤接触,脱去污染衣服,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水冲洗。若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清洗至少15分钟,仍感不适者,就医。
若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若误服等原因引起中毒,立即服用解毒剂,用清水漱口后,立即携标签送医救治。
急救治疗:【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贮运时必须远离热源,避免曝晒,严防潮湿和雨淋,并保持通风。
2、不得与食品、种子、饲料等混放混运,并置于阴凉干燥处。
3、贮存于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远离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其他无关人员,加锁并密封保存。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