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害虫低龄期均匀喷雾防治。应在新稍有蚜率25%左右时开始防治,重点防治嫩梢,喷雾时叶面、叶背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吡啶类化合物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同时具有较强的渗透作用,对柑橘树上的蚜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柑橘上使用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2、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3、本品对鱼、蜂、桑蚕有毒,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开花植物花期禁用,禁止在蚕室及桑园附近使用;施药时避免对周围蜂群产生影响,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4、施药时要安全操作,注意防护,要穿防护衣和胶鞋,戴防毒口罩、防护手套和防护镜,在操作期间,禁止吸烟、喝水和吃东西。施药后要用清水洗手、脸等皮肤部位并及时更换衣物。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7、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做他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有刺激性。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到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标签送医院就诊。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晴,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十五分钟以上。误服应立即停止食用,用大量的清水漱口后,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治疗。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放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能与食物、饮料、饲料、种子等物品同贮同运。
2、要远离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3、本品易燃,按危险化学品规定运输和贮存,要轻装轻卸,避免雨淋、日晒并远离火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