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精异丙甲草胺属于选择性芽前除草剂,主要用于玉米、大豆、花生、甘蔗,也可用于非砂性土壤的棉花、油菜、马铃薯和洋葱、辣椒、甘蓝等作物,防治一年生杂草和某些阔叶杂草,在出芽前作土面处理。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接触药剂时应穿防护服、戴防毒面具和戴橡胶手套等防护措施。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不可作为他用。
2.小量泄漏:用砂土、蛭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3.遇明火高热可燃,与氧化剂可发生反应。若不慎着火,使用喷水,抗醇泡沫,干化学品或者二氧化碳灭火;在救火时应穿戴全套防护服和自给式空气呼吸器。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鱼、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药水禁止排入水田。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1.皮肤接触,立即用肥皂水或流动清水或彻底冲洗污染的皮肤、头发、指甲等,若眼睛接触,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2.吸入时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就医。
3.误服:请勿引吐,不得给无意识的病人进食,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库房中。保持容器密封。防止阳光直射。应与氧化剂、酸类、碱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2.远离火源和热源,加锁贮存,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