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柑橘采后浸果1分钟后捞起晾干。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于咪唑类杀菌剂。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而引起作用。可用于防治柑橘(果实)炭疽病。 |
注意事项 | 1、本品浸果处理次数为1次,使用本品处理过的柑桔应当贮存15天以后才能上市销售。
2、施药时应穿工作服戴手套,不可吸烟、饮水或进食。
3、施药后用肥皂洗手、脸及裸露皮肤、工作服和手套。
4、用过的空药袋应妥善处理,不可再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工药,禁止将残液倒入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中,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对水体造成污染。
6、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
中毒急救: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及时就医。
吸入:立即将患者转移至空气流通处,呼吸困难者给输氧,并及时就医。
误食:立即携带农药标签送医院就诊,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得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