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棕褐色油状液体,属于苯氧乙酸类除草剂,主要用于防除禾本科作物中的阔叶杂草。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用铁桶或塑料桶包装时,使用正确的工具开启包装物,废弃物应用控制焚烧法或安全掩埋法处置。用水清洗倒空的容器后,在规定场所掩埋。2.工作时应当穿透气型防毒服,戴防化学品手套。操作中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空气中浓度较高时,佩戴防护眼镜,操作完毕后立即洗脸洗手。3.少量泄漏,用砂土吸收。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4.产品遇明火、高热可燃。与氧化剂发生反应。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气体。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灭火过程中必须保证容器冷却。灭火剂用雾状水、干粉、泡沫、二氧化碳和砂土。5.生产使用过程中的废弃物质和废液要妥善处理,不准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6.孕妇及哺乳期女性应尽量避免接触此药。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昏睡、无力、颤动、抽搐或昏迷等症状。1.如药液不慎溅入眼睛或沾染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2.不慎吸入,移至空气流通处。3.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在医生指导下催吐,用凉水洗胃,对症治疗。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4.目前尚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密封后,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应严防潮湿和日晒。2.搬运和使用时应戴手套和口罩,并穿工作服。3.本品应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物、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