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病害发生初期进行叶面喷雾,每隔7-10天施用一次,连续施用2-3次;
2、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内吸性三唑类杀菌剂,具有保护、治疗及铲除作用。该产品活性较高、内吸性较强、持效期较长,对苹果树斑点落叶病效果显著。按照推荐方法施用,对作物安全。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苹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2、施药时穿戴好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皮肤、眼睛接触药液,避免吸入药液。不得在现场饮食、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澡,并更换衣服等。
3、本品对鱼等水生生物有毒,对蜜蜂低毒。施药期间应避开蜜源作物扬花期,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水体附近施药,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对家蚕具有中等毒性,蚕室和桑园附近禁止用药。对赤眼蜂具高风险性,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5、孕妇、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6、未用完的药剂应放回原包装内,并于阴凉、干燥处密闭保存。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7、施药器械可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反复清洗2-3次,倒置晾干。
8、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眼睛溅药,立即用清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请就医;皮肤接触到药液,立即用清水洗净。若误服,立即携此标签送病人到医院急救,可考虑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防雨防湿防潮,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2、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商品同运同贮。3、在运输过程中防潮、防晒,避免倒置和碰撞。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