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掌握在水稻抽穗前20天或发病初期施药防治。每亩使用20-30毫升,兑30公斤水后搅拌均匀常规喷雾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预防和治疗双重功效,可防治水稻纹枯病,持效期较长。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推荐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及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4、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5、使用后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用作他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不慎溅入眼睛、沾附皮肤后,应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有不适,请携此标签就医。如吸入,立即脱离现场转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通畅。如误食,请及时就医。如神志清醒,可饮用两杯清水。切勿给神志不清者喂食任何东西。无特殊解毒剂,若发生中毒,立即催吐,请医生对症用药。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