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害虫发生初盛期喷雾,注意喷雾均匀。
2、尽量选择傍晚或阴天施药,避免阳光直射,大风天或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抗生素类杀虫杀螨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主要干扰害虫体内神经末梢信息传递,使其麻痹拒食而死。 |
| 注意事项 | 1、本产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
2、本产品不能与强碱性农药混用。
3、为避免产生抗药性,建议与不同作用机理的杀虫剂轮换或交替使用。
4、对鱼有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和池塘;对蜜蜂有毒,避免开花植物花期使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
5、开启包装时注意用力不要过大,以免药液溅洒。
6、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肌肉颤抖和呕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防止倒置和碰撞。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