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适用于害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用,兑水后均匀喷雾。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和除虫菊酯类杀虫剂的复配制剂,具有触杀、胃毒等作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甘蓝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3、若有结晶析出,可连同包装容器放到温水中溶解后使用,不影响药效。4、本品对鱼、蚕和蜜蜂毒性大,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桑园及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孕妇及哺乳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皮肤沾染药液,会有刺痛、发热、麻木感,大量接触,有头痛、头昏、无力、呕吐、出汗、流涎、呼吸困难、抽搐等症状。皮肤接触药液或或不慎溅入眼睛时,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送医院治疗;如误服,应分析是何种药剂所致,若判断为高效氯氰菊酯中毒,不要诱吐,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若判断为亚胺硫磷中毒,可用阿托品,解磷定解毒。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