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于①越冬卵孵化盛期即立春前后天气转暖初期;②春梢萌发至转绿前;
③秋梢转绿前后等时期用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复配制剂,具有触杀、胃毒和驱避作用,残效期长,对螨的整个生长期即卵、幼螨、若螨和成螨都有较好的效果 ,对柑橘红蜘蛛防效明显。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和使用。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生物、家蚕高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施药时作好防护工作,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施药后应用肥皂清洗。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呕吐等。不慎吸入,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
钟。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但不能催吐,立
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施治。
国家中毒控制中心电话:010-83132345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