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宜在晴天露水干后喷药,用清水将本制剂稀释后定向
均匀喷雾在杂草叶面上,不得 |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草甘膦原药复配而成,属于内吸传导型广谱灭生性除草剂。对
天敌及有益生物较安全,主要通过抑制植 物体内烯醇丙酮基莽草素磷酸
合成酶,从而抑制莽草素向苯丙氨酸、酪氨酸 及色氨酸的转化,使蛋白
质的合成受到干扰导致植物死亡。 |
| 注意事项 | 1.草甘膦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因此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作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
2.草甘膦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活性,宜作茎叶处理;
3.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不能吸烟、饮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4.草甘膦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易引起火灾;贮存与使用时应尽量用塑料容器。
5.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
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7.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 中毒急救措施 | 1.本品与皮肤接触用肥皂水清洗。
2.误入眼睛用水清洗不少于15分钟或就医。
3.误服本品及时携带本产品标签送医院治疗。
4.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无经口中毒报道。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备注 |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