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的适宜施药时期为甘蓝苗期和结球期蚜虫发生的初盛期,在水稻稻飞虱低龄若虫发生始盛期,小麦蚜虫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吡啶杂环类内吸性杀虫剂,属于口针触杀性杀虫剂,害虫一旦接触该药剂,立即产生不可逆的“口针阻塞”效应,立刻停止取食,最终导致饥饿而死;它的内吸传导性强,可在植株体内向上和向下双向传导,因而对于用药处理后新生的植物组织也有保护作用。按登记剂量使用时,对甘蓝蚜虫、水稻稻飞虱、小麦蚜虫、菠菜蚜虫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在正常的使用技术条件下,对甘蓝、水稻、小麦、菠菜的生长无不良影响。 |
注意事项 | 1. 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 本品不宜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 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 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5. 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种子、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