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水稻抛秧后5-15天,稗草2-3叶期用药防效最佳,每亩兑水30-40公斤茎叶均匀喷雾。2、用药前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激素型内吸传导型选择性杀稗剂,通过稗草根和叶片吸收,并在体内传导,而使稗草死亡。本品可有效防除水稻抛秧田稗草。 |
注意事项 | 1、每季最多使用1次。2、避免在水稻播种早期胚根、根系暴露在外或孕穗扬花期时使用,水稻2.5叶前勿用。3、施过药的田块,后茬最好种植水稻、玉米等耐药性作物,不能种植茄科、伞形花科、菊科、锦葵科等敏感作物。4、不能用施过药的田水浇灌蔬菜,也不能直接排入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眼有刺激作用。若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食立即催吐、洗胃,带标签就医。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剂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