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水稻稻飞虱若虫低龄幼虫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一种抑制昆虫生长发育的选择性杀虫剂,具有触杀作用,也有胃毒作用。 作用机制为抑制昆虫几丁质合成和干扰新陈代谢,致使若虫蜕皮畸形或翅畸形而缓慢死亡。对成虫没有直接杀伤力, 但可缩短其寿命,减少产卵量,主要用于防治稻飞虱。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2次。
2.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本品不可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碱性物质混用。
6.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诊治。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防雨防湿防潮,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动物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