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苯氧羧酸类含氟低毒内吸传导选择性除草剂原药。仅用于加工农药除草剂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开启包装时应带防护手套、口罩、防护服等劳动保护措施,以免吸入粉尘。被本品污染的包装物和废弃物必须集中在一个通风和远离人群、畜生、住宅和作物的地方,并掩埋在不可能污染水井和水源的地方。
2.因本品为除草剂,故其包装物不能焚烧,因燃烧时产生的烟雾可能对作物造成药害。对破损的非可燃性容器,必须冲洗干净或砸碎,锤扁和掩埋,不可用作他用。
3.加工制剂时,应选择远离饮用水源、居民点的安全地方,操作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具,不可接触药粉和药液。要有专人看管,严防农药丢失或被人、家畜、禽误食。
4.加工结束后,及时清洗双手及暴露部分皮肤清洗干净,清洗废液应妥善处理,避免污染水源,河流。剩余药剂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眼睛不慎接触此药液,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触及皮肤,可用清水及肥皂洗净;如吸入,应立即到通风处;不慎误服,用清水将嘴清洗干净,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将本品于阴凉干燥处密封保管,远离火源,避免阳光直射、雨淋;搬运及运输过程中,需专门车辆运输,避免倒置,避光、防雨淋,轻拿轻放;与种子、种苗、肥料及其他农药分开放置;如有泄漏及时清理;远离儿童,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