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于水稻稻飞虱若虫发生高峰期施药,每亩用水40-60公斤,均匀喷雾,药后保持田间水深2-5厘米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抑制昆虫生长发育的新型选择性杀虫剂,触杀作用强,也有胃毒作用。作用机制为抑制昆虫几丁质合成和干扰新陈代谢,致使若虫蜕皮畸形或翅畸形而缓慢死亡。一般施药后3-7天才能看出效果,对成虫没有直接杀伤力,但可缩短其寿命,减少产卵量,并且产出的多是不育卵,幼虫即使孵化也很快死亡。对半翅目的飞虱、叶蝉、粉虱及介壳虫类害虫有良好防治效果,药效期长达30天以上。对天敌较安全,综合效果较好。 |
注意事项 | 注意事项:
1.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本品不可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碱性物质混用。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械,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4.喷洒注意药液不宜接触白菜、萝卜,否则将出现褐斑及绿叶白化等现象,施药时避免漂移产生药害。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立即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接触皮肤: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或肥皂冲洗。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