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水稻移栽缓苗后5-10天施用本品,施用后保持3-5厘米水层5-7天,勿使水层淹没水稻心叶。
2 |
产品性能 | 本品用于防除移栽水稻田一年生杂草,如稗草、千金子、鸭舌草、泽泻、节节菜、陌上菜、丁香蓼、雨久花、三棱草、野慈菇、狼把草、萤蔺、鳢肠、异型莎草等。本品是药肥混剂,使用中可减少一次施肥用工,做到锄草、施肥一次完成。 |
注意事项 | 1.田面应平整,施药时和施药后一周应保持3-5厘米深的浅水层。
2.要确保施药均匀。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阔叶作物上。
3.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虾蟹套养稻田禁用,蚕室或桑园附近禁用,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也不可用于浇灌邻田敏感的阔叶作物。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
4.严格遵守安全使用农药规则,施药时注意安全防护,穿戴防护手套、口罩,穿戴防护服,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吃东西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清洗至少15分钟,如不慎中毒,立即携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注:该产品含氮量40%。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