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在水稻纹枯病发生病害初期开始用药,注意喷雾均匀,视病害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苯醚甲环唑和丙环唑两种杀菌剂混配而成的,具有较强内吸性和较长持效性。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纹枯病。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5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3次 。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
3、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5、鱼、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药水禁止排入水体。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施药时应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操作,配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用药时或用药后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5、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应防止胃洗出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
吐。解毒剂: 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