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马铃薯苗后,3-5叶苗高10厘米前,杂草2-4叶期,均匀茎叶喷雾一次。2、喷药时防止药液飘移临近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杂环类与苯氧羧酸类混配除草剂。一次性施药可同时防治阔叶与禾本科杂草。是马铃薯苗后除草首选药剂。 |
注意事项 |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不可随意增加用药量。2、有机质含量低砂质土,不宜使用本品。3、本品不可与其他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药物。5、使用本品时应佩戴口罩,穿防护衣帽、防护鞋,避免直接接触眼睛与皮肤,此间不能饮水、抽烟等;施药后用肥皂水洗脸、洗手等,并很好地清洗施药器械。6、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水稻、小麦、玉米、甘蔗等禾本科作物对本品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到其他作物上。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中毒急救:进入眼睛,用大量水清洗眼睛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接触皮肤,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如吸入肺中,应立即到通风处。如误食,迅速饮下大量牛奶或水,不可饮酒,不要催吐,应使病人静卧勿动,并带标签就医,请医生诊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