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播种后、杂草1-3叶期施药;
2、施药时田水排干,保持土壤湿润,无积水。药后如遇大雨,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酰胺类除草剂丁草胺和有机杂环类除草剂噁草酮经科学筛选配制而成的选择性芽后除草剂。该产品具有杀草谱广、除草效果卓越、防效稳定、持效期长、使用安全方便、毒性低等特点。药剂通过杂草的幼芽、根和茎的吸收进入杂草体内积累在旺盛部位,抑制生长,致使杂草组织腐烂死亡,能有效防除水稻(旱育秧及半旱育秧田)的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本品适用于水稻旱育秧及半旱育秧田,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水稻旱秧田及半旱秧田不能积水,更不能淹水,遇连续阴雨应注意及时排水;
3、本剂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不宜在黄瓜、小麦、菠菜、韭菜、谷子、高粱上使用;
4、本品对家蚕、蜜蜂、鱼类等生水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开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套养鱼或虾蟹稻田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
6、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的田水不能排入河塘等水体;
7、 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除草剂交互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8、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此药。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如药液溅入眼中,用大量清水冲洗。如皮肤接触,脱去受污染的衣服,并用肥皂和清水清洗身体接触到药剂的部分,冲洗15分钟。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误服中毒,可采用吐根糖浆诱吐,呕吐停止后服用活性炭,如果还没腹泻,可在炭泥中加入山梨醇。病人昏迷,则要注意保护呼吸道。若出现严重失水和电解质衰竭,则要静脉注射葡萄糖液,输入生理盐水、林格氏溶液或乳酸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在运输途中,避免日晒、雨淋,确保包装物完好无损。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