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治黄条跳甲,将该品稀释至800-1000倍液;防治蓟马,将该品稀释至1000-1500倍液,对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吡啶类、沙蚕毒素类混配制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及较强的渗透作用,杀虫较迅速,且能杀卵,且耐雨水冲刷,持效期较长。可用于防治甘蓝黄条跳甲和节瓜蓟马。 |
注意事项 | 1、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在节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本品对家蚕、赤眼蜂有毒,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开启包装时应选择在无风的条件下,注意药剂不要散逸;
5、配药和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为恶心、呕吐等。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往医院,洗胃,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殊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