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水稻秧苗2叶期后,杂草2~3叶期茎叶喷雾,喷雾均匀,施药前排干田水,保持土壤湿润,药后24小时至72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芳氧苯氧丙酸类除草剂,具有内吸性。由叶片、茎杆和根系吸收,抑制乙酰辅酶A羧化酶,造成脂肪酸合成受阻,使细胞生长分裂停止、细胞膜含脂结构被破坏,导致杂草死亡。用于水稻直播田茎叶处理一年生禾本科杂草有较好效果。 |
注意事项 |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标签,须按照标签说明使用。
2、本品对蜜蜂、家蚕低毒,但施药期间仍应注意对附近蜂群、蚕室及桑园的影响;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械。
4、本品对人畜有毒,施药时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穿防护服和戴手套和口罩等,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立即用肥皂和水清洗,并用清水漱口。
5、包装容器不能盛装其它东西,使用后应将其洗干净,焚烧或掩埋处理。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每季使用1次。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过程中不慎溅入眼中或皮肤上应立即用水冲洗15分钟以上,携此标签就医。误食基本不需急救处理,如有任何不适,请携标签就医。误吸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如症状持续,携此标签就医。无特殊解毒剂,中毒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宜保存于通风阴凉、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贮存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贮运过程中严防泄漏。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