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苹果和花生上施用时,应在病害发生初期进行叶面喷雾处理,每隔7天施用一次,苹果连续施用2-3次,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混配制剂,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可通过植物的叶片和根系吸收并在体内传导。 |
注意事项 |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在饮水、进食和抽烟前,应先洗手、洗脸。
2.使用时,应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鞋等。
4.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
5.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
6.勿将药液或空包装弃于水中或在河塘中洗涤喷雾器械,避免影响鱼类和污染水源。 7.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闭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中。8.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桑园及养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1.如溅入眼中或接触到皮肤,请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 2.如因疏忽或误用而发生中毒现象时,请立即携此标签就医,对症治疗。3.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勿与食物、饮料、粮食和动物饲料在一起存放或运输。
2.本品应贮藏在避光、干燥、通风处。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 3.贮藏温度应避免低于-10℃或高于35℃。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