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建议在水稻纹枯病发病初期对水稻进行均匀喷雾防治,视天气情况和病害发生程度,隔7-10天左右施药一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甲氧基丙烯酸酯类农药,具有保护、铲除、渗透、内吸等作用,通过抑制细胞核外线粒体的呼吸而起作用,可用于防治水稻纹枯病。 |
注意事项 |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瓶子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4]应避免与乳油类农药、强酸或强碱性农药混用以免降低药效;不能用于苹果树上,樱桃对本品敏感,使用时应避免飘逸到上述作物,以免产生药害。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产生抗性;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蚕室、桑园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催吐、洗胃,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
3、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防止倒置,注意防雨防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