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为原药,不能直接用于作物,需加工为制剂使用。 |
产品性能 | 原药外观为浅黄色粉末。是高效、广谱、速效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作用为主,无内吸作用对鳞翅目、鞘翅目 和半翅目等多种害虫和其他害虫,以及叶螨、锈螨、瘿螨、跗线螨等有良好效果,在虫、螨并发时可以兼治。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空气中能形成粉尘,应避免形成粉尘。避免遇到明火。不能重复使用产品的包装容器。把倒空的容器归还厂商或在规定场所掩埋。
2.接触药剂时戴耐化学手套,双边有护罩的安全眼镜,根据活动和可能的暴露部位选择适合的身体防护装备。
3.小量泄漏:避免扬尘,小心扫起,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4.灭火方法: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避免吸入燃烧产生烟雾,避免冲洗液流入地下或附近水源。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1.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急救措施:1.皮肤接触后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溅入眼睛,要及时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15分钟以上,请眼科医生诊治。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2.若误服,可洗胃,不能催吐,立即带标签就医诊治。
3.尚无特效解毒剂。及时就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避免在低于-10℃和高于+35℃储存,保持容器密封。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远离火源和热源。
3.勿与饮料、粮食、饲料等同时贮存和运输。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