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3龄前)钻蛀期间施药;在防治三、四代棉铃虫应适当选择登记范围内的高剂量。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通过抑制害虫运动神经内氨基丁酸传递,使害虫几小时迅速麻痹、拒食、缓慢或不动。对害虫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按推荐剂量使用,对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急救措施:如接触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仍有刺激立即送医对症治疗;如皮肤接触,脱掉被污染衣服,用清水及肥皂反复清洗;如误服则应立即携标签送医院治疗,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2、运输时注意防火、日晒、雨淋,严格按照《危险品运输管理条例》进行运输。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1.14%。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