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发病初期或发病前开始用药,具体施药次数视病情发生而定,施药间隔期为10-14天。 2、大风天或预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内吸性,能铲除病菌在茎叶果表面形成的斑粉黑星等病征,有治疗保护效果。本品是水性化悬浮剂,有效成分及表明活性剂细小均匀,利于兑水配药及施药,在茎叶表面有很好的粘着性和展布性。对梨树黑星病有较好防效。 |
注意事项 |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4.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和土壤。
5.本品勿与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强碱性物质混用。
6.每季最多使用4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低毒,对皮肤、眼有刺激症状。
急救措施: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吸入速移至空气流通处。无专用解毒剂,误服不适,立即催吐洗胃,携本标签送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加锁保存,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