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于杂草生长旺盛期5-15厘米高时施药,每亩兑水30-40公斤,搅拌均匀,对地面杂草进行定向喷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灭生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可通过植物绿色部位(茎,叶)吸收,将杂草连根杀死。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
注意事项 |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此时不能抽烟、喝水、吃东西等。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粉喷出,废弃包装袋冲洗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4.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因此施药时应加防护罩,防止药液飘移到作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5.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效果最佳,宜作茎叶处理,天气干热时酌情增加药量。6.用清水配药,不宜用使用浊水或井水,避免降低药效。7、对蜜蜂、家蚕、鸟类、蚯蚓和水生生物毒性低,对赤眼蜂低风险。对小麦、玉米、大豆三种敏感作物均有影响。8.在非耕地上每季最多使用1—2次。9.本品不可与其他除草剂混用,以免降低药效。10.施药后5天请勿割草、放牧、翻地。11.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12.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请立即喝入水或牛乳稀释药液并携此标签送医院治疗。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没有特效解毒药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草甘膦铵盐含量:55%。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