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应在水稻飞虱卵孵始盛期至低龄若虫高峰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本品杀虫作用较慢,施药后3-4 |
产品性能 | 本品作用机理是使刺吸式害虫的口器麻痹且不可恢复,害虫因无法正常进食而迅速停止危害后因饥饿而死亡。可用于防治水稻飞虱。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后的水稻至少应间隔14天才能收获,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
2、本品对蜜蜂和鸟类有毒,使用时应注意对周围鸟类及蜂群的影响,开花作物花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不可将废液、清洗液倒入河塘等水源。
3、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长袖衣、长裤、靴子、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4、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禁止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到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到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的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清新处。
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