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最好采用二次稀释法配药,先用少量水把药剂配成母液,搅拌均匀,茎叶均匀喷雾,力求不重喷,不漏喷。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玉米田专用的内吸传导型苗后除草剂,可被杂草茎叶和根部吸收并在植物体内传导,最后使杂草枯死。本品对反枝苋、马齿苋、蓼、藜、苘麻、龙葵、苍耳、鸭跖草等一年生阔叶杂草和野黍、狗尾草、马唐、稗草、牛筋草、野燕麦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以及莎草等均有良好的防除效果。 |
注意事项 | 1、甜玉米、糯玉米、玉米自交系、爆玉米及制种玉米及玉米2叶期前及10叶期后不宜使用。 2、施药后需6个小时内无雨,以保证药效。 3、不能与有机磷农药混用,用药前后7天内勿喷施有机磷农药. 4、本品适用于马齿型、半马齿型玉米品种使用。但不同玉米品种的敏感性差异较大。个别马齿型玉米品种,如澄海系列、济单7号等可能较为敏感。初次使用时,应先试验后使用。 5、间套有其他作物的玉米田,不能使用本品。严禁用于其他作物。 6、在无风或微风晴天的早上或傍晚施药;严禁用弥雾机或超低容量喷雾。 7、如遇特殊情况,如高温、干旱、低温、病虫害、玉米长势弱小时,慎用。 8、每季最多使用1次,勿超量使用。后茬种植十字花科作物时,安全间隔期应在10个月以上。 9、前茬冬小麦田使用过甲磺隆、氯磺隆等长残效除草剂的玉米田,不能使用本品。 10、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口罩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11、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禁用。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他用。 12、请严格按照标签使用说明药量施药,不要擅自加大用药量,用药超量可能会使玉米叶片可能出现药斑和矮化现象。 13、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14、避免药液飘移到水稻、小麦、棉花、马铃薯、蔬菜、桃树等作物田。 |
中毒急救措施 | 1、施药时应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则,如药液溅到眼中,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 2、如溅到皮肤上,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干净。 3、如不慎误服,勿催吐,请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存放在干燥、阴凉通风处,不能与食物、种子、饲料、化肥等同贮同运。2、加锁保存,勿让儿童及畜禽接触。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