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小菜蛾低龄幼虫高峰期使用本品能有效的控制虫口基数,在害虫爆发前期可使用推荐剂量高量,能对全年害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低毒性杀虫剂,对昆虫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对叶片有较
强的渗透作用,主要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5、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7、为减缓害虫抗药性,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农药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等。急救
措施: 1、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病情严
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 2、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
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后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可引吐并给患者服
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
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国家中毒控制中心电话:010-83132345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