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水稻三化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兑水均匀喷雾使用,药后保持3~5厘米浅水层,让其自然 |
产品性能 | 杀虫双是沙蚕毒素类杀虫剂,该药为乙酰胆碱竞争性抑制剂,作用于神经节胆碱能突触,阻遏昆虫中枢神经系统的突触传导,导致昆虫死亡,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熏蒸和内吸传导作用。本品对水稻三化螟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大于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2.本品对马铃薯、豆类、高粱、棉花会产生药害,白菜、甘蓝等十字花科蔬菜幼苗在夏季高温下对本品敏感。3.本品对鸟有毒,鸟类保护区禁用;对赤眼蜂有毒,赤眼蜂放飞区禁用;对蜜蜂有毒,蜜源作物花期禁用并注意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对家蚕有毒,蚕室禁用,桑园附近慎用,对鱼和水生生物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的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4.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6.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通过食道等引起中毒,症状为头疼、头晕、乏力、恶心、呕吐、腹痛流涎、多汗、瞳孔缩小,与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相似。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接触: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用碱性彻底洗胃,洗胃时要保护气管和食管。毒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