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稻纵卷叶螟卵孵化始盛期,以每亩推荐用药量拌细土15-20千克均匀撒施,保持浅水一周。一般年份用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沙蚕毒素的一种衍生物,烟碱乙酰胆碱抑制剂,可阻滞神经细胞接点在中枢神经系统中的传递冲动,使昆虫麻痹,进而终止取食,饥饿而死,可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
注意事项 | 1.本品用于水稻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14天。
2.本品对鸟类、蜜蜂、家蚕有毒,禁止用于桑树,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和鸟类放飞区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也不能排入河塘等水体;鱼或虾蟹套养的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3.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建议与不同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
6.禁止儿童、孕妇与哺乳期的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轻度症状为恶心、四肢或全身发抖、垂涎。中毒症状为间断性痉挛,有时呈持续性痉挛。重度症状为瞳孔放大、呼吸麻痹。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解毒剂为阿托品,毒蓸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小剂量阿托品类药物。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于食品、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远。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