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玉米3-5叶期,杂草2-4叶期施药,茎叶喷雾使用。
2、施药时应选择早上或傍晚进行,如遇高温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玉米田专用的苗后处理除草剂,可通过作物茎叶吸收,对玉米田阔叶杂草及部分禾本科杂草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混用,会降低除草剂药效。
2)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上。
3)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长袖上衣、长裤、靴子,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4)本品对鱼类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
5)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
中毒急救:不慎吸入应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污染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
眼睛接触:立即翻开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请医生诊治。
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用吐根糖浆诱吐,呕吐停止后服用活性炭及山梨醇导泻。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