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一、开启包装物应戴好手套和面罩,施用时应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具。使用后的包装物应焚烧、深埋。二、为了保证加工制剂的安全生产,应注意以下事项:1. 避免吸入本品;2. 用本品加工制剂时穿工作服、戴手套及口罩,如药粉沾到身上,立即用水冲洗;3. 避免本品直接接触到皮肤及眼睛,一旦接触,立即用大量水清洗。三、万一着火,可使用干粉灭火器或泡沫灭火器。如泄漏或遗洒,用清扫工具清扫干净,按规定处置收集的物料。四、避免污染水源。四、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痛、恶心、呕吐、出汗、腹痛、食欲下降、曈孔缩小、流泪、流涎、震颤,严重者血压下降、肺水肿等。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食入:误服者,饮大量温水,催吐立即携标签就医。治疗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仓库中。2、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混放、混运,置于儿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运输过程中严禁雨淋,避免烈日直晒。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