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病害发病前或发病初期用药,每隔10-15天施用一次,连续施用3次。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具有内吸性和保护性杀菌剂,对苹果树斑点落叶病、梨树黑星病有较好的防治作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过程中注意对天敌等有益生物的保护。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2.施药时应做好防护措施,此时不能抽烟、饮水、吃东西,施药后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皮肤。 3.本品为固体,开启时防止药粉散逸。4.施药器械在使用前、后需彻底清洗,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剩余药液应妥善放置,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6.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杀菌剂轮换使用。 7.不能与强碱性农药、化肥和铜制剂混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过。 2.眼睛溅药或污染皮肤,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至少冲洗15分钟。 3.如误服,不要引吐,立即携标签送医救治,如进行洗胃,应防止呕吐物进入呼吸道,考虑使用活性炭。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环境中,勿与食物、饮料、饲料和粮食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处并加锁。2.运输时注意防水防潮,避免雨淋。 3.远离火源及热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