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低龄幼虫高峰期施药,按推荐用药量兑水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在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较强的胃毒、触杀和驱避作用。有活性较高、击倒速度较快、耐雨水冲刷等优点。用于防治甘蓝菜青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能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能随意丢弃,药液及其废液不能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4、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也不可作土壤处理使用。
5、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应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院就诊。
2、皮肤接触有刺痛感,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大量接触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喷药后用肥皂清洗脸、手等,并用痱子粉涂于骚痒处可减轻刺痛感;眼睛溅入药液马上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3、误服: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就诊。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吸吐。本品无特殊解毒剂,中毒后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日晒,不得与食物、粮食、饮料、种子、饲料混放,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