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①本品应于稻纵卷叶螟卵孵化盛期至幼虫1~2龄期前,即稻田初见小苞时施药,应喷雾均匀,晴天以早、晚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兼微弱的熏蒸作用,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作用,渗入植物薄壁组织内的活性成份可较长时间存在于组织中,对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的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施药次数为2次;2、本品对鱼剧毒,应避免污染水源和池塘等。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桑园、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地放飞区禁用。
3、本品对蜜蜂有毒,不要在开花期施用。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5、本品不可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溅及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0分钟,送医就诊。如果误食,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